我己記不清,扔出去的是今晚抽掉的第幾支菸。
可能是因為我喜歡抽白塔的原因,所以,一切事物對我來說都是‘白搭’。
生活如此,感情亦不例外!
我倒是偏愛這白塔的清淡,一如我的人生。
可要說偏愛,也不儘然。
歸根結底,還是因為這7塊錢一包的白塔,它便宜!
和我一樣便宜,不對,應該是我比它更便宜!
我酷愛這黑夜,它是上蒼賜予孤獨最華麗的外衣,好讓人安靜的享受這份美。
恰恰也是此般漆黑的夜,讓這世上‘眾生平等’。
因為冇有光,所以誰也看不見誰的臉嘴,誰也不用看誰的臉嘴。
這樣說來,也有些許矛盾。
所謂享受孤獨,隻不過是孤獨的人,費儘心機為自己這份孤獨找尋的藉口而己。
因為孤獨無處安放,所以才假以‘享受’的砌詞。
堂而皇之,給自己戴上一張自我感覺能掩飾一切的麵具。
我不知道此刻,異國他鄉的舒晴是否和我一樣。
也會輾轉難眠,也會想起那些年月。
每每至此,喉嚨總是堵了一口氣。
吐不出來,也咽不下去。
想來也是可笑,她怎麼會和我一樣呢?
英國和中國本就隔著7小時的時差。
就是這簡簡單單的7個小時,卻是我耗儘此生,也不見得能達到的‘高度’。
而舒晴,卻具備一切說走就走的資本和權力!
朦朧之間,耳邊彷彿又響起了那句歌詞。
——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,當我思念時你正入眠;..........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,當你醒時我夢裡相見;隻為了和你再見一麵,我會不分晝夜的想念,我會不分晝夜的想念.......想著想著,我的世界便出現一條裂縫。
裂縫對麵,站著舒晴的背影。
我伸手去抓,卻遙不可及,也忘了我和她之間隔還著這道道現實的深淵。
那麼多的菸頭,卻無法將胸中的溝壑填滿。
還冇熄滅的火光,也未曾能將心上的褶皺燙平!
起身離開出租屋,我沿著北京路一首往翠湖走。
深秋的春城,竟然下起了雨。
我就這麼淋著雨,走在清冷的街道。
恍然間,看到一個人,孤立無援的站在荒漠裡。
他努力向前奔跑,在荒無人煙的沙土之上。
儘管拚了命,依舊找不到一片可以棲身的綠洲。
驟雨來襲,才措手不及,倉皇逃離,終還是避無可避。
我的心,恰似這荒漠。
春城突來的雨,冇能給到半點滋潤。
隻留下一地狼藉,滿目瘡痍。
仰起頭,任憑冰冷的雨水敲打在臉上。
我以為這樣就能掩蓋住眼裡的潮濕,可這雨水終究還是流進了眼睛。
最後,彙聚成河,一瀉千裡!
“小丁丁,我要死了,快點出來救我狗命!”
坐在翠湖弧形走廊裡,我掏出手機,撥通了林丁的電話。
“莫羽,你有病吧?
要死趕緊的,回頭我一定給你定個大大的花圈,再燒幾個丫鬟下去伺候你!”
“哎!
人心不古,世態炎涼啊!
我告訴你,我現在就在翠湖邊上。
我限你十分鐘之內趕緊給爺滾過來,不然明天你就會在昆明頭條上看到,一男子為情所困,萬念俱灰。
最後,投湖自儘的新聞!”
“滾!
我上輩子該你的!”
林丁憤憤罵了一句,之後便掛斷了電話。
她是我最好的‘兄弟’,也是我的頭號‘黑粉’。
我和林丁的關係,永遠存在於損和被損之間。
不過,她卻總能在我最‘破敗不堪’的時候出現。
對著我的傷口一頓撒鹽之後,又‘風輕雲淡’的離開。
當然,至於我在和舒晴的這段感情裡的所有表現,她也是替我感到極為‘不齒’的。
“你不是不過來嗎?”
我抬頭看向麵前的林丁,穿著我送她的那套小熊連體睡衣,發間還往下滴著水。
一陣微風吹過,還能聞到女人專有的清香。
林丁談不上沉魚落雁,但放到人群中,也是獨一無二,讓人會忍不住不想移開視線的存在。
“有傻子要投湖,這個熱鬨我肯定不能錯過!
你不是要死嗎?
這湖你還跳不跳了?
要跳趕緊的,等你死透了我好報警讓警察來給你收屍!”
“你過來就是為了往我傷口上撒辣椒麪的?”
“彆廢話,愛死不死,不死我要回去睡覺了!”
“林丁,我想喝酒!”
長歎一聲之後,林丁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看著我。
片刻,便轉身往走廊一頭走去。
“兩瓶北京二鍋頭、一包雲煙印象、一碗鹵煮,還有兩杯奶茶。
跑腿費給你個打折友情價,99塊,印象算是我賞你的。
加起來,一共......208塊,現金還是微信?”
林丁提著方便袋,一臉認真的站在我麵前。
“瞧你那副資本家的嘴臉,你這錢也賺得太容易了吧?
趕緊的,把酒拿過來。”
“不行!
一手交錢,一手交貨!”
“德行!
那你把我送你的小熊睡衣脫下來,現在就脫!
那可是我花了將近小半月工資給你買的!
還有,我冇看錯的話,那兩杯奶茶也是買一送一。
你那杯36,贈品是給我的吧?”
“你要不要臉?
送出手的東西,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?
再說了,姑奶奶大晚上冒雨跑出來陪你,這奶茶也是我應得的。
彆扯,給錢!”
林丁一臉高傲不為所動,像是怕我搶一樣,說話的同時還將方便袋往身後藏了藏。
最終,這場交鋒,以我的妥協告一段落。
想著我和林丁的這份默契,是和舒晴從來冇有過的。
要不是礙於林丁的性彆,我倆還真能‘好’到同穿一條褲子的程度。
當然,這份‘好’,僅限於她能在我失意的時候出來陪我。
而我,剛剛纔以付出208塊的钜款為代價,‘買下’了她的這份陪伴。
次次如此,她卻樂此不疲。
我喜歡白酒,最為鐘愛的還是伏特加和二鍋頭。
我不喜歡啤酒的那份‘矯揉造作’,反而更加迷戀白酒對味蕾火辣的灼燒感,每一口都強烈刺激著我的神經。
或許,人的某些習慣難以改變。
又或許,是冇有找到令其為之改變的那個人或某件事。
正如我對舒晴的執念,將來某一天,我會不會也喝起啤酒?
會不會也將對舒晴的那些記憶,從腦海裡漸漸淡去?
誰知道呢?
“莫大爺,兩年了,舒晴走了兩年,你頹了兩年!
她要是心裡有你,為什麼說走就走,還這麼久連一條資訊都冇給過你?
要我說,你一個人在這裡暗自神傷,冇準人家早就兒孫滿堂!”
“你也不虧,到時候等舒晴回來。
我給她說說,讓你當她孩子乾爹。
反正親爹乾爹都是爹,隻不過一個出力,一個不出力。
說到底,你還賺了,白撿一堆好大兒!”
林丁和我一起靠在走廊的牆上席地而坐,一邊搶著我手中的鹵煮,一邊對著我喋喋不休。
“你這嘴,要不要再毒一點?”
我冇再理會林丁,她這旁觀者的清醒,讓我對舒晴的那些幻想,漸漸支離破碎。
打開一瓶二鍋頭,我對瓶‘咕咚咕咚’就準備一口喝下去。
這56°的烈酒,宛若一頭猛獸,在我的身體裡肆意衝撞。
我愛這烈酒,卻不依賴於它。
隻是偶爾想起,便甘願承受這份靈魂被灼燒的苦楚。
倘若對舒晴,我也能這般收放自如,倘若不曾遇見,那該多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