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陳雲露臉上有著羞憤。
不僅僅是因為導演在眾人麵前表述她的身份,更是因為這麼大的事情,她竟然是到了現場才知道。
“短劇我能拍,這個我接受不了!”
陳雲露直接表明瞭自己的態度。
彆說自己是個...就算不是,正常人也接受不了這個好吧?
“怎麼接受不了?”
“讓你拍又不是讓你演,更何況演又如何?現在那些當紅的大明星,有好幾個年輕的時候都拍過,你不會不知道吧?”
“掙錢而已,不管錢是怎麼掙來的,那到嘴裡的糖,吃過的肉,那可不會變味!”
主管苦口婆心的勸說著陳雲露。
希望她能認識到,作為一個攝影師去拍一部三級片,不是一件多丟人的事情。
你甚至都不掛名,有什麼好丟人的!
可這次陳雲露態度很堅決。
“不行!拍短劇行,雖然噓頭足,但至少冇發生什麼...這個我接受不了!如果你非要我拍,那麼還請你另請高明吧!”
陳雲露憤憤然的把手裡的攝像機放在桌子上,表明自己不會去做這件事情。
“真不拍?”
“真不拍!”
“如果硬要你拍呢?”
“那我就走!這個工作我不要了!”
陳家姐妹現在是缺錢,可說到底也不過是陳雨瑤的醫藥費而已。
陳家其他姐妹現在還能好好的活著,還能每天都吃飽穿暖,而自己還有其他的工作可以選擇,冇必要因為陳雨瑤的病情而這樣委屈自己。
是,自己是她的妹妹,自己該儘最大的努力的去救陳雨瑤於水火之中。
可這救,隻能是儘力救!
在自己能接受的情況下努力去救!
如果因為救她,自己被迫下海了,身體受傷害了。
可能自己覺得這都是為了姐姐,這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多聖母啊,多稀罕呐!
有些東西不要沾,不要看,不要好奇,因為那是泥潭,你一旦深陷進去,那是不可能脫身的。
為了救一個人,讓自己一輩子都活在陰影中,都深陷泥潭中,這值得嗎?
這太自私了!
那可是你姐姐啊!
陳雲露從不敢忘記陳雨瑤以及陳家姐妹對自己的好,但正是因為不敢忘,她纔不會做這樣的選擇,她纔會選擇讓自己過得更好!
如果一旦做了,那傷害的不僅僅是她一個人,她相信她姐姐也會一輩子活在痛苦內疚中,與其那樣的活著,不如這樣乾乾脆脆的結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陳雲露堅定的態度讓主管挑了挑眉,但也僅僅是挑了挑眉而已。
“不做行啊,那就走法律程式吧!”
她從身邊的包裡掏出了一份合同。
“這是你中午和我們公司簽訂的合約!”
“一年要有二十部短劇和十部三級片拍攝,違者賠付公司違約金一百萬...”
主管把合同翻到違約說明那一項上,上麵清楚明白的寫著陳雲露要做哪些事情,如果做不完就要賠付高額的賠償。
陳雲露身子一僵,中午因為趕著飯點的緣故,她隻檢視了合同上麵的工資和福利情況,其餘的部分隻是大致瞅了一眼,根本就冇有看到有違約說明!
“不可能,中午簽的合同上冇有這一條!”
陳雲露強迫自己腦袋快速的冷靜下來。
越是緊急的時刻,越不能慌亂,這是的陳家良好的家教帶來的益處。
“是嗎?不好意思哈!咱們的違約說明是放在第二大項工資福利的小項裡的,冇有特彆標註,這是我們的失誤,之後我一定會狠狠教訓起草合同的人,這不是害人嗎?”-